《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1月1日起施行,六大亮点前瞻
发布时间:2022-12-07 | 阅读:
这是继浙江、广东、河南、河北、江苏之后,又一部以数字经济命名发布的省级数字经济地方法。《条例》共九章五十八条,包括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智慧城市建设、数字经济安全等内容。相较其他省份,《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国际化视野更强,这也为北京市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条例》对数字经济发展的“三要素”,即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提出了建设要求和相关规则,对数字经济发展的“两条路”,即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规定了发展方向和目标,同时明确了具有北京特色的智慧城市建设内容,并对数字安全及保障措施进行了制度设计。《条例》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原则,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等数字基础设施。
《条例》规定,促进数据、算力、算法和开发平台一体化的生态融合发展。支持对新建数据中心实施总量控制、梯度布局、区域协同,对存量数据中心实施优化调整、技改升级。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隐私计算、城市空间操作系统等。支持建设通用算法、底层技术、软硬件开源等共性平台。
《条例》明确,加强数据资源安全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推动数据要素有序流动,提高数据要素配置效率,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机制。市人民政府建立全市公共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公共数据和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
《条例》为本市推动数字产业化给出了明确路径。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数字产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开源社区等,围绕前沿领域,提升基础软硬件、核心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生产装备的供给水平,重点培育高端芯片、新型显示、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在产业数字化方面,支持农业、制造业、建筑、能源、金融、医疗、教育、流通等产业领域互联网发展,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智慧城市建设也是本次《条例》的一大重点。《条例》明确,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智慧城市建设统筹调度机制,统筹规划和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建立智慧城市规划体系,通过统一的基础设施、智慧终端和共性业务支撑平台,实现城市各系统间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智慧化水平。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领域相关工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各级决策“一网慧治”相关工作,建设智慧决策应用统一平台,支撑各级智能决策管理信息系统,统筹引导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开展数据智慧化应用。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有关组织应当强化数字经济安全风险综合研判,推动关键产品多元化供给,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原创性、引领性创新领域,支持可持续发展的业态和模式创新。